公安部交管局解讀“啟用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工作”
發布時間:
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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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逐步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13日,本報記者就推廣應用啟用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工作專訪了公安部交管局相關負責人。
記者:為什么啟用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有什么背景和意義?
答: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有效緩解能源和環境壓力、促進汽車產業轉型升級、推動我國從汽車大國邁向汽車強國的國家戰略。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2014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快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并明確對新能源汽車實行差異化交通管理政策。為貫徹國務院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新能源汽車實行了分類登記、分類管理,落實新能源汽車“不限行”等差異化優惠政策。截至目前,全國新能源汽車超過100萬輛,達到101.8萬輛,其中純電動汽車82.5萬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19.3萬輛。
啟用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是貫徹國務院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戰略、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任務,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民生需求具有重要意義。2016年起,公安部啟動了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式樣設計和試點工作。自2016年12月1日起,上海、南京、無錫、濟南、深圳5個城市已率先試點啟用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目前5個試點城市已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7.6萬副。
